【抗疫支援】醫管局委任內地醫護為名譽僱員 病人組織憂若涉醫療犯錯醫委會不能行動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3/15 12:06

最後更新: 2022/03/1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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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援港醫療隊昨日經深圳灣口岸到港。(政府新聞處圖片)

今波疫情累計確診已衝破70萬宗,超出公營醫療負荷,中央派出內地醫療人員來港協助醫管局治療確診者,本周共375人來港協助抗疫。昨晚首批包括36名醫生和39名護士合共75人抵港,分別來自14家三甲公立醫院,從事呼吸內科、腎內科、心血管內科等,亦有6名感染控制專家和4名中醫師。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凌霄志表示,亞博館社區隔離設施服務現時較多年長、身體有需要照顧的病人,與以往較多年輕患者不同,亦難以電話會診,認為人手需求較以往多,但由於醫管局未有向員工提供數據及未來計劃,故不了解場內是否需要300人協助,故現時暫時難以評論。

他又說,以他理解首批醫護人員與本港醫護的協作模式,在醫療決定上,內地人員會負責照顧,至於要加藥及讓病人出院時就需由香港醫護負責。在用藥方面,他表示全世界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的藥物只有數款,相信分別不大,惟內地醫護或會與中醫合作,又關注他們在搶救原則及次序方面等與香港的做法有否不同:

內地在治療開首時,用很多與中醫方面的合作或直接用中藥,這方面我也不是直接很理解,又例如突然有病人要搶救,搶救原則、次序方面與香港的做法有否不同,這方面我們會有些擔憂。

凌霄志認表示首批內地醫護來自廣東省會較容易溝通,惟亞博內使用的文件改以中文紀錄,病人出院時的醫療紀錄需由香港醫護重新翻譯成英文才能上載至醫院聯網系統。

他表示,醫管局委任內地醫護為「名譽僱員」,若發生醫療事故時其須負的責任和病人追討的方法,未必與現時完全相同。因任何醫管局僱員,除非涉及刑事,應該承擔責任,當有民事索償,醫管局亦須負上最後責任。

本港當有醫療事故,會有通報機制及調查,而由於內地醫護人員並無在港註冊,在專業上並無本港醫委會介入,亦不能進行紀律研訊,相關人員可能已離港,亦「無牌可除」。

另外,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於同一節目中提到,現時本港醫護人手較為緊拙,認為內地醫護到港可解決部分問題。

在醫療責任方面,他表示,今次內地醫護人員以「名譽僱員」到港,若涉及醫療事故,法律原則都是由僱主、即醫管局承擔。不過,在醫護操守方面,他表示今次來港內地醫護在本港並無註冊,若工作上涉及醫療上的犯錯,醫委會相信亦不能有任何行動作出懲處。

我們不會說國內來的醫生有任何專業的質疑,香港的醫生都會犯錯,都會被人投訴或作出懲處,如果沒有這個監察機制,巿民可能會覺得美中不足。

他表示醫護兩文三語是沒有問題,但關注內地醫生在病人病歷紀錄上可能會用中文輸入,關注一向用英文記錄病歷的香港醫生,未來再查閱時會否看得明白;另建議本港與內地醫生在服飾上應有不同,讓病人可以方便識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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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詩詩